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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政策下,如何保证基础教育质量

作者:IPP评论 发布时间:

减负政策下,如何保证基础教育质量

作者:IPP评论 发布时间:

摘要:校内减负,校外增幅;公办瘦弱,私营肥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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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为创始人任正非的收集在网上刷屏,他的收集多次提到基础教育和基础学科,再一次把教育提到一个新高度,指出“中国将来和美国竞赛,唯有提高教育,没有其他路”。从而引发众多教育工作者、学者、家长们对基础教育的思考。其中一个争议点是“基础教育阶段实行的减负政策,是否不利于培养科技人才,从而降低国家竞争力?”不少民众质疑:“减负,科学人才都没了,如何打贸易战?科技实力是减负减出来的吗?芯片计算机高端制造,数理化不好,如何为继?”

这里面,当然有民众把减负简单地等同于“减轻负担”的原因,而其实“中小学减负”指的是“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内容也不仅仅停留在减轻作业负担、考试负担、竞赛评优和成绩竞争压力方面,还涉及学校办学、招生考试、校外培训、家庭教育等。然而,多年的减负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确引发了一些与预期相反的结果,突出表现出以下方面。

一、问题

一是城市教育“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仍旧存在,甚至越演越烈;学生负担并未减轻,甚至“越减越重”。《2018年中小学生减负调查报告》显示,六成以上的小学生均报名参加了语文、数学、英语等各类辅导班,北京和上海两个一线城市更是有七成以上的学生参加辅导班。可见参加辅导班是城市教育相当普遍的现象。且相关数据显示,家长陪孩子上辅导班平均每周六小时,一年平均费用12000多元,最高的达到30万元。调查还表明,不少培训机构的主要收入来自义务教育阶段,尤其是小学高年级阶段的培训。私营机构的商业定位、逐利本质使它们千方百计地刺激消费、制造不正常的竞争焦虑,家长和学生的负担因此更重。

二是削弱了公办教育,造成“公办瘦弱,私营肥满”现象。公办学校是减负政策的执行主体,某些学校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演变成一刀切减负、只强调减(具体表现为减少学生的在校学习时间、减少家庭作业、取消竞争机制等)而没有配套措施来保证教学质量,但同时升学压力和家长的焦虑并没有消失,造成不少学生家庭宁可选择上民办学校。因而多年减负政策实施下来,一些地方出现了国退民进现象,最好的中小学已经开始以民办学校、私立学校为主。如杭州、南京等地,从近年的情况来看,优秀生源大多去了民办、私立学校。

同时,据不完全统计,由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需求激增,国际学校、双语学校、全英语学校在近三年内招生数也扩大了5倍以上,它们许诺高薪和上不封顶的教学自由挖走了大量体制内最优秀的教师。任正非谈话中提到的“清华附中清澜山中学”就是一家国际学校,并且“收费高……清澜山只招收两千多个学生,对全社会开放,华为员工抢着送孩子进去,送不进去找我,我说我管不了你们”。“公办瘦弱,私营肥满”现象无疑助推家庭、阶层差异对教育的影响,与我国的发展道路和人民期待是不相符的。

二、原因分析

减负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仅从减负三大参与主体方面分析,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长。

首先,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长的认识不一致,从而行为是不协调甚至矛盾的。教育行政部门正在积极尝试引导大众秉持一种可持续、全面发展的教育观,而不是唯分数的功利主义教育观,但是这一决策尚缺乏一套基于整个教育系统的可执行方案,而是单纯地从政策层面去尝试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这就造成了减负政策与整个教育系统真实情况的对立和冲突。因为对于学校与教师来说,一方面,如果响应政策要求,单纯减少学生在校时间、减少家庭作业、取消竞争机制,只会影响教学质量,不利于升学率与绩效考核,而社会对学校及教师的考核标准都只有成绩这个指标;另一方面,如果响应政策要求,进行全方位的教学改革,则意味着花费更多的心思、承担更多的风险,但不一定获得更多的收益;所以对减负政策,学校和教师往往只流于形式上遵守,或者“明支持,暗抵制”。

家长群体内部也是有冲突的,调查发现,精英阶层父母更支持减负,以便让孩子有时间去开阔眼界,学习更多课业之外的能力;中层阶层父母对于减负,更多表露出矛盾的心态,他们一方面主张教育去功利化、支持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但另一方面,又抱着保守主义的态度给子女报各种辅导班,加重孩子学业负担,因而对减负是一只手赞成,一只手反对(或者虽然也认同减负,但在择校和升学的竞争下,认为这些学习负担是必要的);社会劳工阶层的父母则由于认知、资源能力相对薄弱、忙于工作等原因,大都反对减负。教育难以兼顾冲突的教育需求,减负更是如此,但这更说明了减负政策不能“一刀切”,比如在广大农村地方,农村学生在减负后,由于没有家庭教育和市场教育的补足,处于放任自由状态,受教育质量相对更薄弱。

其次,由于减负政策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治理并不一致,亦即,民办学校由于不受或受减负政策限制较小,教学进度快、老师讲课不设限,而且在开展各种升学考试、面试时可以更为肆无忌惮(如清华附中清澜山学校官网上明确写明“学校将对所有年级的学生及其家长分别进行面试”),客观上使其在抢生源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即使是在小学阶段,也并非所有学校都遵守“杜绝非零点教学”,广东某知名小学在入学时,给家长一张纸条上就明确写明:“如果你的孩子是一张白纸,请不要报考我们学校。”

在如此形势下,家长自然是不敢给孩子“减负”的,不能从公办学校获得升学辅导,就会转移到外面的培训机构获取,或者直接转移到民办、私立学校,而后者是需要花费高昂的学费的。虽然教育部有出台“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学校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中小学同步招生”等规定,但效果尚不明显。

再次,对学校的教学效果,减负政策尚缺乏与之相符的评价标准和方式。在推行减负政策后,教育部门弱化了教学成绩的比较,考试也成为负担的代名词,在教育基层,对老师的教学质量就失去了一个基本的评价手段,而与减负政策相符的评价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客观上导致了农村基层教师的松懈,放松学生学业要求。正如S 区D 镇小学的吴老师所言,“现在的乡村老师都是凭良心上课,上好上差一个样”。

三、对策建议

国家减负政策的出台,初衷是发展素质教育,为学生自由、个性发展留出必要的时间,与提高教育质量并非是矛盾的;使学生和教师从过重课业负担、应试教育中突围,反而正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前提条件,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减负政策流于形式,仅单方面降低学业压力,却忽视了其他方面能力的培养,产生了一系列与预期相反的后果,对此,可从以下方面缓解问题:

第一,强化公办教育供给,提高教学质量,适时对学生进行适当分流。我国教育发展已明确不走西方式的道路,即公立学校主要提供基础性的“保底”甚至“垫底”的教育,而提供优质的、精英的教育则由私立学校承担。那么减负就不能简单地把等同于公办教育退缩,而应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更科学地减负。具体来说,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优化课程设置,根据核心素养要求,推动学科课程统筹整合,避免重复交叉。如重庆市谢家湾小学将十几门国家课程整合为“阅读与生活”“数学与实践”“科学与技术”“艺术与审美”“运动与健康”5大类课程。学校把重复交叉的教材内容整合在一起,学生上午学习所有国家规定课程,下午参加社团选修,如烹饪、剪纸、二胡、跆拳道、拉丁舞、航模等。并且打破教师的专业界线,实行全科教学;课程量虽然有所减少,但学生的知识并没有落下,且可以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辽宁省也已将16门地方课程整合为3门。

二是除了课内时间打造高效课堂,公办学校还应做好课后服务。一是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场作用,利用学校设施、场所,为学生发展特长、开展兴趣活动等提供空间,基于学生课业的真正需求,进行规范适度的“培优”“补薄”教育服务,满足差异化需求,减少学生对校外培训的依赖 。同时,给予学校充分的自主权,让学校自行决定课后服务方式,以满足家长的实际需要。二是在经费使用上,落实“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等的规定,创造条件为学校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和支持,激励学校做好课后服务。

三是适时对学生进行分流。建议结合国情借鉴新加坡、德国等国发展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经验,强化对学生人生规划指导,根据学生的潜质和兴趣适时对学生进行分流;同时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使之培养出来的技术人才能很好地对接市场。(贫困地区发展职业教育的建议,可参考IPP评论前一篇文章《杨海燕:深度贫困地区如何教育扶贫?》)。

第二,建立与减负政策相符的教学评价标准和方式。建议借鉴山东省潍坊市、江苏省南通市等地通过“评价引领减负”,以及清华附中实行“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的经验,一是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和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元评价体系;二是将纸笔无法体现的学生表现纳入评价体系,利于互联网技术在线的方式如实记录学生日常真实的行为,自动形成一个综合评价报告;三是实行中学自主招生考试和多元录取;四是把学生身心健康纳入学校考核标准,比如,如果一所小学几年里的近视上升率超标,或者其他健康指标不达标率上升,就取消其推优资格,而一所初中或高中出现上述情况则取消其择优或择生资格,等等。如此,建立相符的评价标准,才能使素质教育可落地,也可以避免教师“凭良心上课,上好上差一个样”。

第三,逐步把民办学校纳入划片招生的范围。只有把公办、民办招生拉回同一平台,同时取消招生考试,所有学校才有公平的基础。

第四,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教育补偿。教育制度难以兼顾对立的教育需求,一刀切的减负政策必定造成弱势阶层在教育上的不利局面。反思减负政策,地区差异、城乡差异等因素已造成了弱势群体在教育上更加弱势的地位,农村学生更是缺少家庭教育和市场教育的补给,在减负政策下学习成绩下滑严重。因此,政府与学校应该实施免费教育补偿政策,为劳工阶层子女与农村学生提供免费辅导,完善社区教育功能,为弱势家庭子女向上流动提供机会与支持。

此外,在吸取他国有益经验的同时,我国也需结合自己的国情,循序渐进,可在某地试点,切忌全面盲目仿效;同时对某些做法引以为戒,如日本“现行教育与当初所期待的宽松教育及其本质性精神存在巨大差距”,因此日本中小学将不再削减学习内容,并将从2020年开始全面实施“去宽松化”的新课标,又如20世纪90年代之前,法国中小学的“宽松教育”致使学校的失败现象日趋严重(具体表现为中小学生的留级率居高不下,在偏远山村和贫困地区,学业失败的儿童的比例相当高等);“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他国的教训需要我国警惕。


参考文献:
温雪琼. 优化教育供给 推动课外减负见实效[J]. 中国政协,2018(14).
谢影. 教育减负的难解之谜——基于冲突的视角 [J]. 教育视界 智慧管理,2018(11). 
杨欣等. 我国义务教育“减负提质”的评估研究——基于义务教育第三方评估的报告[J]. 中国教育学刊,2016(6).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IPP评论”,作者李彩霞、李海滨。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芥末堆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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