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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教育服务、农业培训或可免征增值税

作者:子航 发布时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开征求意见:教育服务、农业培训或可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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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许多政策均提出面向教育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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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 12月3日文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两项与教育相关税收优惠,即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

芥末堆注意到,近年许多政策均提出面向教育的税收优惠。早在2016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发布了有关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互联网教育被列入了新版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列表,意味着互联网教育企业有机会被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等优惠。

2019年5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加大税费优惠政策。其中也提到,从2019年6月1日起至2025年底,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取得的收入将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除了直接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在今年的职业教育政策中还提到关于相关的税收优惠。根据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在激励措施方面,《方案》提到,在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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