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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学生校园欺凌现状和影响因素——对内地、香港和澳门的比较研究

作者:高丽茹 发布时间:

我国中学生校园欺凌现状和影响因素——对内地、香港和澳门的比较研究

作者:高丽茹 发布时间:

摘要:内地四省市、香港和澳门地区的比较研究表明,澳门学生遭受欺凌的程度最严重,香港次之,内地四省市学生遭受欺凌的程度最轻微,但三者均高于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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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青年研究(china-youth-study),作者高丽茹

摘要:校园欺凌是当前政府、学界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议题。本文利用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ISA)2015年调查数据,重点考察、比较我国内地四省市、香港和澳门的校园欺凌状况,并运用二元Logistic模型对内地四省市、香港和澳门校园欺凌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比较分析,获得了以下研究发现:(1)澳门中学生遭受欺凌的程度最严重,香港次之,内地四省市中学生遭受欺凌的程度最轻微,但三者均高于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2)性别、融洽的同伴关系、教师的不公正对待、学校的不良纪律氛围是显著影响内地四省市、香港和澳门地区中学生是否经常被欺凌的共同变量;(3)留级经历、父母支持变量仅对内地四省市中学生是否经常遭受欺凌具有显著影响;(4)对于澳门中学生,家庭社会经济文化指数变量具有显著的正效应。基于跨地区比较的研究发现,对如何构建有效的校园欺凌防控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学生;校园欺凌;影响因素;PISA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繁见诸报端,如北京中关村二小欺凌事件、衡水冀州一中高三男生捅死同学事件、湖北天门市华泰中学高一男生持刀刺伤8名同学事件、福建宁德市霞浦十三中初一女生遭欺凌等,不仅成为社会各界热切关注的焦点话题,而且引起了政策制定者的高度重视和关注。2016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全国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同年11月,教育部等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重点强调积极有效预防和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切实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构建有效防控机制。同年11月,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出台《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首次明确了学生欺凌的界定,发布了综合治理方案。一系列相关政策意见的出台,为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与暴力问题提供了重要的行动依据和政策保障。

为了解和廓清我国中学校园欺凌状况,本研究采用国际学生评估项目2015年中国内地北京、上海、江苏和广东四省市以及香港与澳门地区的数据,对内地四省市与香港、澳门的校园欺凌的发生情况和影响因素进行探讨和比较研究。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选取具有特色的三个地区进行比较,从政治上看,内地四省市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从文化上看,内地四省市主要受中国文化影响,香港和澳门因历史因素除了受中国文化影响以外,还同时受西方文化影响;从经济上看,这些地区的人均GDP均位居全国前列,经济发达。对三大地区校园欺凌发生状况和影响因素的共性和差异的比较研究,不仅有助于探讨我国受不同社会制度和文化影响的三大地区的校园欺凌状况和影响因素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而且跨地区比较的分析也可以为构建有效的校园欺凌防控机制提供有益的实证依据和决策参考。

二、文献回顾

1.校园欺凌的概念和特征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校园欺凌尚没有形成一个比较统一明确的定义[1][2],但认可校园欺凌具有以下特征:欺凌者和受欺凌者力量的不均衡,表现为以强凌弱、以大欺小、以多欺少;欺凌行为具有反复性、故意伤害性[3][4][5][6][7]。

总体上,校园欺凌可以分为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两种方式,前者指对受害者相对公开的攻击,后者指受害者在一群体内遭受社会孤立和有意排斥[8]。

2.校园欺凌的影响因素

校园欺凌影响因素和成因已经成为国内外校园欺凌研究的热点之一[9][10],对构建校园欺凌的预防和治理机制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11]。

从受欺凌者视角看,研究表明个体的某些特征如性别、体态等会对其遭受校园欺凌产生影响。从性别来看,男生遭受校园欺凌的比例显著高于女生[12][13][14];从体态来看,肥胖的学龄儿童相比正常体重的同龄人更有可能遭受校园欺凌[15][16][17]。同时,研究还表明同伴关系、师生关系、亲子关系等重要人际关系也是儿童遭受欺凌的重要影响因素[18]。一些社会交往能力较弱的儿童,在同辈群体中容易被边缘化而遭受校园欺凌[19]。对济南市827名中小学生的调查研究发现,儿童遭受校园欺凌与同伴接纳程度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儿童遭受欺凌的频率越高,其同伴接纳程度越低[20];对“区域教育质量健康体检”教育测评项目的数据分析发现,良好的同伴关系、师生关系和亲子关系,可以显著减少中学生遭受校园欺凌的频率[21]。此外,基于国家级贫困县农村寄宿制学校的调查研究表明,寄宿生遭受欺凌的风险显著高于非寄宿生[22]。

从欺凌者视角看,研究主要从个体层面、家庭层面等探讨相关影响因素。研究表明男生实施欺凌的可能性显著高于女生[23];焦躁易怒、精神疲惫等心理压力越大的学生,其实施校园欺凌行为的可能性越高[24];生活在贫困家庭中且有情绪或行为问题的美国儿童实施欺凌的可能性更高,父母与子女的沟通、与子女的朋友相识以及对子女的学业鼓励可以有效降低子女实施欺凌的可能性[25]。

此外,不论是采用受欺凌者视角,还是采用欺凌者视角,研究证实积极的学校纪律气氛可以减少校园欺凌发生的可能性[26]。目前国内对校园欺凌影响因素的研究采用欺凌者视角的相对较少,主要侧重受欺凌者的视角,本研究也是从受欺凌者的视角来探讨中学生遭受校园欺凌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学者基于国际学生评估项目2015年中国北京、上海、江苏和广东四省市调查数据,对我国内地校园欺凌的影响因素也进行了探讨。如陈纯槿和郅庭瑾运用Logistic模型分析发现,性别、年级、留级经历、转学次数、学生在校归属感、在校孤独感、同伴关系融洽度、父母的情感支持都对学生遭受校园欺凌具有显著影响[27]。黄亮运用两水平伯努利模型分析,发现教师公正性水平、学校留级生的比例与学生经常遭受校园欺凌呈正相关关系,年级、学校纪律氛围、学生学业表现、父母情感支持、教师支持与学生经常遭受校园欺凌呈负相关关系[28]。

然而对中国内地省市、香港和澳门的校园欺凌进行比较的研究相对较少,因此本研究采用国际学生评估项目2015年数据对中国内地四省市、香港和澳门的中学生校园欺凌现状及其影响因素展开比较探讨。

三、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1.数据来源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15年在全球范围开展的“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rogramme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 Assessment,以下简称PISA)。PISA每三年开展一轮调研,自2000年开始迄今已经开展了七轮调研,面向年龄在15岁左右的中学生,主要对其阅读、数学和科学素养进行综合测试,并收集了学生及其家庭、学校的重要信息。2015年PISA从我国内地的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四省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共抽取了19676名中学生进行调研(详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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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以往的PISA不同,2015年的PISA首次增加了对学生校园欺凌行为的测量,为考察校园欺凌问题提供了丰富可靠的数据。PISA2015采用从受害者的视角测量校园欺凌行为,即在学生问卷中设计了一组问题测量在过去一年里学生在学校遭受欺凌的状况,主要是询问学生在学校遭受言语欺凌、身体欺凌和关系欺凌的频率(见表2)。学生需要根据自己过去一年的实际情况,在“从来没有或几乎没有”“一年几次”“每月几次”“一周一次或更多”四个选项中做出选择。经过信度检验,内地四省市、香港、澳门欺凌量表的克隆巴赫信度系数分别为0.82、0.87、0.84,说明本研究采用的量表具有较高的内部一致性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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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方法

为准确了解我国内地四省市、香港和澳门的校园欺凌状况,首先基于PISA2015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然后在此基础上运用二元Logistic模型分析影响我国内地四省市、香港和澳门中学生校园欺凌的主要因素。

本研究将学生经常遭受欺凌界定为:学生遭受任意一种或多种校园欺凌行为的频率是每月几次及以上。将PISA2015数据中欺凌量表的6个问题分别由四分变量“从来没有或几乎没有”“一年几次”“每月几次”和“一周一次或更多”转换成二分变量“从来没有或几乎没有与一年几次”“每月几次与一周一次或更多”,并分别赋值为0、1,然后将这6个问题进行加总得到学生经常遭受任意一种校园欺凌行为的频率,其取值有0、1、2、3、4、5、6,对其重新赋值得到二分变量。即分析的因变量“学生是否经常遭受任意一种校园欺凌”,分为“是(包括每月几次、一周一次或更多)”和“否(包括从来没有或几乎没有、一年几次)”两种类型,分别赋值为1、0。

相关因素的选择是根据现有相关文献的提示,既包括学生个体层面的因素,也包括家庭、学校层面的因素等。其中个体层面的因素包括:(1)性别变量,分为女性和男性,各自赋值为0和1;(2)中学阶段变量,通过将年级变量重新赋值转变为二分变量获得,包括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两个变量,分别赋值为0和1;(3)留级经历变量,将没有留级经历和有过留级经历分别赋值为0和1[由于PISA2015数据库中澳门地区缺少转学次数变量(包括0次、1次、2次及以上分别赋值为0、1、2),故没有将该变量纳入统计模型]。

家庭层面的变量主要有:(1)家庭的社会经济文化地位指数变量,该变量是OECD根据学生父母的最高受教育水平、最高职业地位和家庭拥有物(包括物质财富、文化资本等方面)计算得到的综合指数。该变量的值是将OECD国家学生的平均水平计为0,将其标准差计为1转化得到的标准值[29]。

(2)父母的支持变量,是依据学生对“我父母对我的学校活动很感兴趣”“当我在学校遇到困难时,我的父母会支持我”两个问题的回答,分别从“非常不同意”“不同意”“同意”“非常同意”(相应赋值为1、2、3、4)做出选择,将这两个变量加总求其平均值,得到父母的支持变量这一新的连续变量。

学校层面的自变量主要有:(1)课堂不良纪律氛围变量,将出现在学校科学课上的五种情况的频率加总求其均值得到,具体涉及的五个变量是“学生不听老师在讲什么”“有吵闹声和捣乱”“老师要等很长时间才能让学生安静下来”“学生不能好好学习”“学生在上课后很长时间仍然不开始学习”,学生从“每节课”“大部分课”“有些课”和“没有或几乎没有”四个选项中做出回答,将其重新赋值为4、3、2、1,将这五个变量的频率加总求其均值得到学校纪律氛围。

(2)教师的不公正对待变量,是将学生在过去12个月里发生的以下六种情况的频率加总求其均值得到,所涉及的六个变量是“老师们让我发言的次数比其他学生少”“老师们给我评分的标准比其他学生的更严”“老师们让我觉得他们并不认为我有多聪明”“老师们教训我比教训其他学生更严厉”“老师们在其他人面前嘲笑我”“老师们在其他人的面前说侮辱我的话”,其回答选项是“从来没有或几乎没有”“一年几次”“每月几次”“一周一次或更多”,依次赋值为1、2、3、4,将这六个变量的频率加总求其均值得到教师的不公正对待变量。

(3)教师支持变量,将在学校科学课上出现以下三种情况的频率加总求其均值,所涉及的三个变量是“老师关注每个学生的学习状态”“当学生需要时,老师会提供额外的帮助”“老师帮助学生学习”,学生从“每节课”“大部分课”“有些课”和“没有或几乎没有”四个选项中做出回答,对其进行重新赋值为4、3、2、1,将这三个变量的频率加总求其均值得到教师支持变量。

(4)融洽的同伴关系,将涉及学生与同学关系的两个变量出现的频率加总求其均值,具体指“我在学校很容易结交朋友”“同学似乎都喜欢我”,学生从“非常不同意”“不同意”“同意”“非常同意”四个选项中做出回答,对其进行重新赋值为1、2、3、4,将这两个变量出现的频率加总求其均值,得到融洽的同伴关系。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1.内地四省市、香港、澳门中学生校园欺凌的总体情况

PISA2015根据学生报告的遭受欺凌的数据创建了学生遭受欺凌指数,并将OECD国家学生遭受欺凌指数的均值设定为0,标准差为1。当学生遭受欺凌指数为正数时,说明该地学生遭受欺凌的程度要高于OECD国家学生遭受欺凌的平均水平;当学生遭受欺凌指数为负数时,则说明该地学生遭受欺凌的程度要低于OECD国家学生遭受欺凌的评价水平。PISA2015数据显示,我国内地四省市、香港、澳门在校学生遭受欺凌指数依次为0.10、0.21、0.49,内地四省市学生遭受欺凌的程度最轻微,澳门学生遭受欺凌的程度最严重,香港介于中间,但三者均高于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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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SA2015将学生经常遭受欺凌的频率界定为每月几次及以上。表3的数据表明,在我国内地四省市、香港和澳门,分别有22.5%、32.4%、27.3%的学生在过去一个月里曾多次遭受言语欺凌、身体欺凌或关系欺凌,且均高于经合组织国家平均水平(18.65%)。内地四省市、香港和澳门中学生不论在经常遭受任何类型的校园欺凌方面还是在经常遭受不同形式校园欺凌方面,差异明显且具有统计学意义。我国内地四省市校园欺凌行为频繁发生率最高的是“其他学生拿走或弄坏我的东西”形式的身体欺凌(12.5%),其次是“其他学生嘲笑我”形式的言语欺凌(12.3%),再者是“其他学生故意排挤我”形式的关系欺凌(7.9%),频繁发生率最低的是“我被其他学生威胁”形式的言语/关系欺凌(3.5%);而香港校园欺凌行为频繁发生率最高的是“其他学生嘲笑我”形式的言语欺凌(26.1%),其次是身体欺凌[“其他学生拿走或弄坏我的东西”形式的身体欺凌(10.4%)、“我被其他学生打或推搡”形式的身体欺凌(9.5%)],频繁发生率最低的是“我被其他学生威胁”形式的言语/关系欺凌(7.1%);澳门校园欺凌行为频繁发生率最高的是“其他学生嘲笑我”形式的言语欺凌(19.9%),其次是关系欺凌[“其他学生故意排挤我”形式的关系欺凌(9.5%)、“其他学生散布有关我的恶毒谣言”形式的关系欺凌(9.3%)],频繁发生率最低的是“我被其他学生打或推搡”形式的身体欺凌(4.2%)。相比之下,内地四省市最普遍、最常见的欺凌行为是私人财务遭到侵犯的身体欺凌,而香港和澳门的校园欺凌行为频繁发生率最高的是嘲笑讥讽的言语欺凌;内地四省市与香港的校园欺凌行为频繁发生率最低的是威胁形式的言语/关系欺凌,而澳门发生率最低的是散布谣言的关系欺凌。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内地四省市、香港与澳门之间共性和差异并存。

2.内地四省市、香港、澳门中学生校园欺凌的影响因素分析

为更好地探讨内地四省市、香港和澳门地区中学生校园欺凌的影响因素,本文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方法进行统计分析。

首先,利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什么样的学生更容易经常被欺凌。如下表所示,先在模型1中纳入个体控制变量和家庭环境变量(家庭社会经济文化指数变量),然后在模型2中继续纳入保护因素变量(包括父母支持、融洽的同伴关系和教师支持变量),最后在模型3中继续纳入风险因素变量(包括教师的不公正对待、学校不良纪律氛围变量)。

结果显示,对于内地四省市中学生而言,在个体和家庭环境因素中,显著影响学生是否经常被欺凌的变量包括性别、留级经历、家庭社会经济文化指数。具体而言,男生、有留级经历、家庭社会经济文化地位较低的学生,更容易经常遭受欺凌。这和基于CEPS数据报告的结果基本一致[31]。当在模型2中加入保护因素变量,性别和留级经历变量的显著性和方向都未发生变化,家庭社会经济文化地位指数变量尽管方向未发生变化,但不再具有显著效应。

模型2中,父母支持、教师支持和融洽的同伴关系都具有显著负效应,获得的父母支持和教师支持越少的学生、同伴关系融洽程度越低的学生更可能经常遭受欺凌。当在模型3中加入风险因素变量,个体层面的性别、留级经历变量与父母支持、融洽的同伴关系保护因素变量的显著性和方向都未发生变化,教师支持变量尽管方向未发生变化,但不再具有显著效应。模型3中,教师的不公正对待、学校的不良纪律氛围变量都具有显著效应。学生遭受教师的不公正对待频率增加1个等级,学生经常遭受欺凌的发生比就增加84.1%;学生看到学校不良纪律行为频率增加1个等级,学生经常遭受欺凌的发生比就增加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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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香港中学生而言,在个体和家庭环境因素中,只有性别变量显著影响学生是否经常被欺凌。具体而言,男生经常遭受欺凌的发生比是女生的2.034倍。即男生相比女生更容易遭受欺凌,这与已有香港中学生校园欺凌研究相吻合[32]。当在模型2中加入保护因素变量,性别变量的显著性和方向都未发生变化。

模型2中,父母支持、教师支持和融洽的同伴关系都具有显著负效应,获得的父母支持和教师支持越少的学生、同伴关系融洽程度越低的学生越可能经常遭受欺凌。当在模型3中加入风险因素变量,个体层面的性别变量与保护因素中的融洽的同伴关系的显著性和方向都未发生变化,父母支持和教师支持变量尽管方向未发生变化,但不再具有显著效应。

模型3中,教师的不公正对待、学校的不良纪律氛围变量都具有显著效应。学生遭受教师的不公正对待频率增加1个等级,学生经常遭受欺凌的发生比就增加73.0%;学生看到学校不良纪律行为频率增加1个等级,学生经常遭受欺凌的发生比就增加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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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澳门中学生而言,在个体和家庭环境因素中,显著影响学生是否经常被欺凌的变量包括性别、留级经历、家庭社会经济文化指数。具体而言,男生、有留级经历、家庭社会经济文化地位较高的学生,更容易经常遭受欺凌。当在模型2中加入保护因素变量,性别、留级经历与家庭社会经济文化指数变量的显著性和方向都未发生变化。

模型2中,父母支持、教师支持和融洽的同伴关系都具有显著负效应,获得的父母支持和教师支持越少的学生、同伴关系融洽程度越低的学生更可能经常遭受欺凌。当在模型3中加入风险因素变量,性别、家庭社会经济文化指数变量与保护因素变量融洽的同伴关系的显著性和方向都未发生变化,留级经历、父母支持、教师支持变量尽管方向未发生变化,但不再具有显著效应。模型3中,教师的不公正对待、学校的不良纪律氛围变量都具有显著效应。学生遭受教师的不公正对待频率增加1个等级,学生经常遭受欺凌的发生比就增加1.461倍;学生看到学校不良纪律行为频率增加1个等级,学生经常遭受欺凌的发生比就增加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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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论和政策建议

1.研究结论

内地四省市、香港和澳门地区的比较研究表明,澳门学生遭受欺凌的程度最严重,香港次之,内地四省市学生遭受欺凌的程度最轻微,但三者均高于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从校园欺凌的类型来看,内地四省市最普遍、最常见的欺凌行为是私人财务遭到侵犯的身体欺凌,而香港和澳门的校园欺凌行为频繁发生率最高的是嘲笑讥讽的言语欺凌;内地四省市与香港的校园欺凌行为频繁发生率最低的是威胁形式的言语/关系欺凌,而澳门发生率最低的是散布谣言的关系欺凌。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内地四省市、香港与澳门的校园欺凌的特点既有共性又有差异。

在综合考虑个体控制变量、家庭环境变量、保护因素变量和风险因素变量时,内地四省市、香港和澳门地区中学生校园欺凌的影响因素也表现出共性和差异并存的特点。首先,个体层面的性别变量、学校层面的保护因素融洽的同伴关系、学校层面的风险因素教师的不公正对待、学校的不良纪律氛围变量是显著影响内地四省市、香港和澳门地区中学生是否经常被欺凌的共同变量。具体表现为:男生相比女生更容易经常遭受校园欺凌;同伴关系融洽度越低的学生更可能经常遭受校园欺凌;学生遭受教师的不公正对待频率、看到校园不良纪律行为频率增加,学生经常遭受欺凌的可能性就显著增多。其次,差异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于内地四省市中学生,个体层面的留级经历、家庭层面的保护因素父母支持变量分别具有显著的正效应和负效应,具体表现为:有留级经历的中学生、获得父母支持越少的中学生越容易经常遭受欺凌。这是因为有留级经历的中学生对自己在班级地位方面的调整与适应,面临社会心理上的困难,且因留级生身份可能受到来自其他同学的嘲笑、排斥等不同程度的欺凌;内地四省市在文化和思想观念方面相比香港和澳门地区更加传统,父母的支持更加受中学生重视,可以显著影响中学生是否容易经常遭受校园欺凌。另一方面,对于澳门中学生,家庭社会经济文化指数变量具有显著的正效应,具体表现为:家庭社会经济文化地位越高的中学生,越容易经常遭受欺凌。然而已有研究表明,学生的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越低,越容易以欺凌者或被欺凌者的身份卷入校园欺凌中[33]。因此这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予以探讨。

依据美国社会学家米尔斯的重要他人理论可知,父母、教师和同伴是中学生社会化过程中的重要他人,不仅这些重要他人的言语和行为对中学生价值观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而且他们往往为中学生提供重要的支持和有效帮助等。因此,中学生校园生活中的重要人际关系—同伴关系、师生关系,对中学生是否经常遭受校园欺凌具有重要影响,也就不难理解。正如研究结果所示,融洽的同伴关系、教师的公正对待有助于降低中学生经常遭受校园欺凌的可能性,所以对于内地四省市、香港和澳门地区中学生校园欺凌防治机制的构建,需要着力促进教师更加公正对待学生,高度重视并改善学生之间的同伴关系、增进彼此的相互支持。同时,与已有研究发现相一致,良好的学校纪律氛围可以减轻校园欺凌的发生[34],因此,内地四省市、香港和澳门地区中学生校园欺凌防治,也必须积极营造良好的学校纪律氛围,保证校规校纪得到公正和严格的执行。

2.政策建议

一方面,鉴于学校层面的影响因素是主要影响因素,构建内地四省市、香港和澳门地区中学生校园欺凌预防机制,应坚持以学校为主导,教育部门应鼓励学校采取全校范围的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的干预措施,包括制定反校园欺凌的政策,并向全体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公布相关政策,使其了解政策内容;加强对教师预防校园欺凌的培训,指导其预防与应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等;开展对学生的预防性教育,全面了解并评估校园欺凌行为的现状;增设学校社会工作者岗位,了解学生的发展需要并为他们提供适切的专业服务,如对学生开展有关同辈关系与行为的专业社会工作活动、对受欺凌者和欺凌者等提供心理咨询等。

另一方面,相比香港和澳门地区,内地四省市的文化更加传统,需要重视家庭特别是父母在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方面的关键作用。内地应号召各级政府、司法部门、学校和家庭一起加入到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的行动中。首先,国家不断健全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法律法规,在注重对受害者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同时,需要着力发挥法律法规的惩戒性作用,为构建有效的校园欺凌预防机制提供法律保障。其次,学校从教师、学生和学校纪律氛围等方面制定全校范围的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措施,积极营造对校园欺凌零容忍的学校生态环境。最后,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家长有关校园欺凌的培训,除了强化家庭对未成年子女道德引导的教育功能以外,还应加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学校生活的关注和支持,如对有留级经历的未成年子女格外关注,预防其可能遭受嘲笑、排斥等不同程度的欺凌;关心未成年子女在校期间的活动和表现,在子女遇到困难时可以给予切实的帮助。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农村留守儿童多重伤害风险预警与社会工作干预研究”(项目编号:19CSH070)、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社会生态视角下江苏中小学校园欺凌预防机制构建的社会工作研究”(项目编号:18JYC007)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流动儿童抗逆力生成机制的社会工作研究”(项目编号:17YJC840010)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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