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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立法能突破“囚徒困境”吗?

作者:刘三石 发布时间:

学前教育立法能突破“囚徒困境”吗?

作者:刘三石 发布时间:

摘要:这其实也是我们目前的教育系统改革的难点之一,尽管提了很多年的减负,但却减出了一个几万亿规模的课外培训市场,还有公办学校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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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教投研(ID:zhongjiaotouyan),作者:刘三石

2020年9月份,教育部发布了《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三十三条提到:

幼儿园应当配备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的玩具、教具和幼儿图画书,不得使用教科书。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课程教学类资源应当依法进行审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应当充分利用家庭、社区教育资源,拓展儿童生活和学习空间。

除了规范课程,《征求意见稿》对教学内容也划出了红线,第三十九条——“禁止行为”规定:

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幼儿园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向学前儿童及其家长组织征订教科书和教辅材料,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教育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这两个条款直接指向目前幼儿园行业的两大难题:

  • 一是,幼儿园向家长销售教材,让孩子拿回家,与家长共读,其中一部分是幼小衔接教材;

  • 二是,幼儿园的小学化以及市面上层出不穷的幼小衔接教材、校外的幼小衔接机构。

在某东的首页,以“幼小衔接”为关键词进行商品检索,可以找到15万件以上相关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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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教材围绕小学的汉语拼音、数学、外语等展开,主打就是幼小衔接。比如,某思研发的摩比数学思维,针对的是幼儿园中大班孩子,六册售价仅为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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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某思研发的“凑十法”,以及某思研发的拼音“变变变”,目标用户也是幼儿园的孩子。

在某个以算法为核心驱动的头部社交媒体上,这套教材的研发单位还大张旗鼓地投放了广告,如果你家里有小孩子,估计每次打开APP的界面后都能看得到相关推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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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幼小衔接”,在网上书店,我们能找到的资料最多的就是针对幼儿园儿童的,而对于幼儿园以及小学该如何做“幼小衔接”则缺乏相关书籍探讨,一些学术的探讨也流于技术层面,这从另外一方面也说明了:幼儿园小学化的程度已深入骨髓,在知识技能方面如何进行幼小衔接出版界、学术界已得心应手,而在非知识层面如何衔接则两眼一抹黑。

对于“幼儿园小学化”,我的理解有两层意思:

一层是,作为一个机构,幼儿园主动或被家长要求进行小学化的教学;

一层是,幼儿园不进行小学化的教学,家长为上幼儿园的孩子进行小学化的教学或者寻求校外的幼小衔接班。

目前,学前教育立法已明确向“幼儿园小学化”开战,枪口对准的主要是幼儿园和校外辅导机构,但也不应忽略另外一个庞大的群体:家长们以及向家长们提供各种幼小衔接教材并将教材直接放到各大电商平台销售的出版社。

如果忽略了这个庞大的群体以及出版社机构,幼儿园小学化的治理仍将是任重道远,充满艰辛,最终也会让法令的禁止行为流于空谈。

这是因为,从目前看,关于“幼儿园小学化”的各方参与主体似乎已陷入了“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是博弈论上的一个经典案例,讲的是两个共同作案的小偷被抓后,带入警察局后单独审问,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一方招认出他们以前所做的全部违法之事,另一方不招认,则招认方会被作为证人无罪释放,未招认方将被重判10年。

2)双方都不招认,则警察只能对他们的小偷行为进行惩戒,各判1年。

3)双方都招认,则各判8年。

如果纵观全局,对两个小偷而言,最好的做法就是都不招供,各被判一年刑期。

但现实中每个小偷都是理性的,面对审讯,都会选择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对策,且审问是相互独立的,双方又不知道彼此的选择,这时,每个小偷都会推理:假如对方没招,我只要一招供,就能被释放;假如对方招了,我若不招,则要坐10年牢。

因此,无论对方招还是不招,任意一方的最优策略都是招供。这就意味着,两位小偷在个人利益最大化基础上达成了利益均衡,这就是著名的“纳什均衡”——最终双方都各判8年,共同代价则最大化。

这只是两个小偷参与的“博弈”游戏,如果参与的主体更多,且A主体的选择又跟另外一种相关情境下,A1主体的选择有关系,则博弈的情况就更加复杂。

“幼儿园小学化”就属于这种更为复杂的情形。

我们先从家长一方的情形来说。先做出如下假设:

1)甲乙两位家长所处地区教育资源相等,且经济条件相当;

2)甲乙两位家长都是理性人,且互不知晓对方决策,决策依据为自身利益最大化。

3)优质小学招生中评价方式单一,存在“择优录取”的现象,而择优录取的标准无非是考试,考试的内容又是小学的知识。

面对这个情况,每一位理性的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去优质的小学就读,获取最大的收益,则三种情形如下:

第一种情况,如果一方选择小学化,另外一方选择去小学化,则选择小学化的一方可以让自己的孩子在短时间内掌握大量小学的知识,从而赢在起跑线,顺利进入优质小学,继而进入优质初中直至升入优质大学。选择去小学化的一方则丧失了进入优质小学的机会,进而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一路受挫。

第二种情况,双方都选择去小学化,这可以让收益最大化。表现为,两位家长并未承受因为小学化而造成的额外经济负担,且孩子也因未过早超前学习知识技能而产生痛苦情绪,孩子身心获得全方面健康发展。这种情况也是主管部门一直在倡导的,这是一条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方式。

第三种情况,即双方都选择小学化,即都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选择了小学化,从而造成了公共利益最小化:家长方面花费了较高的经济成本,孩子们过早学习伤害了身心健康,未来社会也出不了卓越的人才。

就目前来看,绝大部分幼儿家长选择了第三种情况。事实上,选择了第三种情况,也意味着无限的投入,逻辑如下:

1)优质的小学总是稀缺的。随着越来越多的家长选择了“幼儿园小学化”,但总学位供给并没有增加,因此考试评价的标准越来越高,小升初考试“越来越难”。

2)甲家长给孩子上了小学化的幼儿园,乙家长不甘示弱,除了让孩子上小学化的幼儿园外,还亲自上马教孩子。

3)看到乙家长这样做,甲家长又为自己的孩子报了课外幼小衔接班,然后自己也亲自上阵教孩子,让孩子在学习上花了更多的时间,甚至有的家长还去考了小学教师资格证。

4)小学的招生部门一看,大家都这么玩怎么行?原来的考试题太简单了,起不到筛选的作用了,我们要变换游戏规则,国家不是鼓励素质教育吗?我干脆规定来我校的孩子,课外技能——绘画、钢琴、舞蹈、围棋——要样样都有。

5)甲、乙两位家长一看,又不得不给孩子报课外的兴趣辅导班,经济支出进一步上升,孩子的童年课外时间进一步被剥夺,痛苦进一步增加,眼睛近视越来越厉害,身体素质越来越差!

6)主管部门一看,这样下去不行,祖国的花朵越来越眼镜化、小胖墩,怎么担得起强大祖国的重任?为了控制近视率,然后山西长治就将“近视率”纳入了中考指标,类似的还有体能指标、BDI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劳动教育,不管是考试还是素质技能教育,最终都变成了应试教育中的一个量化指标。

……

相信,你看到这个情况会很熟悉,因为现在中国的教育领域,频繁上演的就是这个逻辑推演,最为典型的就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补课问题。

回到“幼儿园的小学化”问题。由于每个人的认知不一样,或者认识超前的家长,总会选择去小学化,但当看到那么多家长选择了小学化,受“从众心理”的作用,也让自家孩子进入了“小学化的幼儿园”,这样就有更多的家长选择了“幼儿园小学化”。

我们都知道,教育是不可逆的,没有家长愿意拿自己孩子的前途开玩笑,而人类从猴子进化以来获取的经验总是时时告诉我们:跟着大家一样的选择总是没错的!

也许,有人会说,现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招生是就近入学,不能考试,但这个也不影响家长们的选择,因为与家长们一样,小学低年级段的老师也面临着“囚徒困境”。

我们来看看小学老师的“囚徒困境”。

我们假定一个学校只有两个班级,有两个语文老师,李老师和张老师,他们分别教一个班,都是小学一年级。假设如下:

1)李老师和张老师都是理性人,互不知晓对方的教法;

2)李老师和张老师面临的生源环境是一样的,两个人的水平相当;

3)李老师和张老师的工资绩效评先进跟其教学成果挂钩,而教学成果就是孩子们的语文考试成绩——最高分以及平均分。

为了让自己的工资更高,绩效最大化,能评上先进,李老师和张老师打心底里对学生有两个诉求:

1)孩子们都已提前学习过一年级要教的知识,这样就有大量的时间练习;

2)每个孩子都很聪明,且都很勤奋;

在这种假设下,李老师和张老师面临两种策略选择:

1)常规教法,按部就班;

2)超常规教法,快速教,大批量的布置作业,让孩子们练习。

两个老师的选择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李老师和张老师都采取了常规教法,孩子上小学前是否学习过汉语拼音都不重要,进度都是一样的,结果家长发现孩子上小学前是否学习过小学知识并不重要,也不再投入资源。

因为,两个老师都是常规教法,也不存在违背主管部门规定的情形,教学成绩的好坏只能听天由命了。

第二种情形:李老师和张老师中任何一方选择了超常规教法,另外一方仍是常规教学。结果,选择了超前教学的一方,教学成绩突出,工资高,荣誉好,评了先进;而选择常规教法的一方,教学成绩不突出,工资下降,评不了先进,还被领导嫌弃。

这种情况下,在超常规教法班级上课的学生家长就会发现,如果孩子之前没有学习过小学知识就会跟不上班,而老师传递回来的信息则是,最好学习几百个字,不然跟不上教学进度。

在常规教法班上上学的孩子家长发现,该班成绩平平,老师水平一般,又想让孩子转班,转班后发现,孩子上学前没接受过小学化知识,跟不上班,于是坚信孩子上小学前一定要学小学知识,也只有这样才能进好班。

第三种情形:两位老师都采取超常规教学,成绩都高,但最终二人工资仍没有变化,都不先进或都先进,孩子压力也很大。

在这两个班上学的孩子家长发现,如果上学前不接受小学化的知识,那么孩子就会跟不上班,从而在班里成绩垫底,于是坚定了一定要让孩子上小学之前在幼儿园学习小学知识的念头。

实际上,一个学校也不止两个班,而且一个地区也不止一所学校。实际教学中,一个学校的所有老师可能都采取常规教学,但是作为一个学校,学校本身也面临着囚徒困境。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对一所学校的绩效评定仍是成绩、成绩、成绩。

在追求成绩的号令下,每个学校都会采取各种方法,尝试各种教学模式,最大化给孩子布置作业来追求教学成绩,因为如果你不选择这条路,在这场学校之间的竞争中,你就会败下阵来。

这其实也是我们目前的教育系统改革的难点之一,尽管提了很多年的减负,但却减出了一个几万亿规模的课外培训市场,还有公办学校的衰落。这个逻辑是这样的:

1)为了减轻孩子负担,教育部门不断给管辖的学校施压,要求降低考试难度、少布置作业,同时严格打击超纲教学。

2)在这个政策下,公办学校作为教育部门举办的学校,需要带头遵守政策规定,不断给孩子进行“表面减负”,比如减少孩子在校时间,取消晚自习,不留书面作业,甚至对孩子完成作业的时间进行规定——比如不能超过30分钟,但这些“过程性减负”最终仍要面临升学的检验。

3)民办学校是市场化的学校,虽然也要执行教育部门的政策,但是又面临升学、招生压力,在实际执行当中,其又有较大的灵活性。这也是,一些人说,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非培训机构)面临不同的政策环境和不同的办学选择,而民办校有“特区”,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必然导致公办学校的衰落,这些人甚至呼吁严格控制民办学校的市场化。

4)严格控制学校的市场化也解决不了这个这问题。因为,在校内教育之外,我们不断推出的“表面减负”政策以及升学竞争的加剧已经催生一个个像学而思、新东方一样的巨无霸,这已经是一个几万亿规模的大市场。

5)这个几万亿规模的市场贡献了很多税收,解决了大量就业,是很多人安身立命的饭碗。

为了遏制、扭转这个困境,河南的政协委员曾建言取消校外培训机构(河南的补课之风非常严重,教育局网站上天天是投诉),但是被主管部门以没有法律依据回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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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关于这个问题,有的地方教育部门则直接回复:校外培训机构事关民生,就业,不能说取消就取消。

我们再次回到“幼儿园小学化”这个问题。在家长、小学老师这两个群体都面临囚徒困境的同时,民办幼儿园也面临着“囚徒困境”。

1)公办幼儿园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小学化,然后小班学位紧张,大班学位空余。但公办幼儿园的财政是按生均拨付,毕竟还不触及生存问题;

2)民办园就不一样。如果不进行小学化,则会面临生源流失,收入减少,进而危机生存;如果进行小学化,则又面临主管部门的责难,游走在违规边缘。

3)那么如果全部幼儿园都选择去小学化行不行?

这个情况会好一些,但是校外依然有教授小学知识的“幼小衔接班”,如果不对校外的幼儿园小学化进行限制,那么相关政策强制勒令现有的幼儿园小学化,只会催生“幼小衔接”的市场规模,从而让义务教育领域的校外培训市场状况在学前教育阶段上演——这显然不是教育部,也不是我们每个家长愿意看到的情况。

因此,如果禁止幼儿园小学化,则以下机构都应该在管理范围内:

1)幼儿园;

2)校外辅导机构;

3) 出版社。

目前看,出版社可能是被监管忽略掉的一环,目前市面上出售的很多幼小衔接图书是直接面向普通人群销售的,有的直接投放到线下的书店以及大型商业超市里。

按照博弈理论,在目前的应试教育的思维主导下,只要有一方违规、抢跑,就极有可能诱发所有人破坏整个游戏规则。

比如,幼儿园和校外辅导机构都禁止了幼儿园小学化,但是小学依然维持较快的教学进度,家长为了让孩子跟上班或者获取较好的成绩,仍有强烈的冲动去在家教授孩子小学化的知识,如果市场上仍然提供有大量的课程、教材的话,那么这又将导致出版社的繁荣甚至出现新的商业形态。

另外,要完全杜绝“幼儿园小学化”是非常困难的,而且这在现实层面、理论层面也面临着更为严重的挑战:

1)禁止幼儿园小学化是否等同于禁止幼儿园教授所有与识字、阅读、算术、英文相关的知识?如果不等于,这个度如何把握?标准是什么?如果等于,我们是不是又面向所有的孩子进行了一刀切?

2)孩子们在3-6岁能不能学习本民族的书面语言,包括识字、书写和阅读?能不能学习外语?这一点似乎没人可以给予否认。

3)小学一、二年级的教材是否适合刚从幼儿园毕业后的孩子适用?这个衔接该怎么进行?

关于幼儿园“小学化”,诚如原中民协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杨志彬在《杨志彬:学前教育立法要尊重历史化解现实难点痛点 为民办园留下生存空间》中指出:

什么是“幼儿园小学化”?在教育部颁发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对幼儿园大班孩子的培养教育中,小学一年级的学习知识屡见不鲜。如:鼓励幼儿学习书写自己的名字、对阅读能力的要求,对数字、基本图形、钟表的认识、引导幼儿了解和感受数字用在不同的地方,表示的意义是不一样的,等等。我们不能认为幼儿园不能学习任何知识,如果出现知识学习就认为是小学化,不符合儿童学生新发展规律和时代进步要求。我们一面严禁幼儿园小学化,一面在国家媒体中频频展示幼儿明星的出色才能;一面批评幼儿园学习汉语拼音是小学化,一面教育部多位退休官员还在为幼儿园多种语言教学的经验推介会站台。当今世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各种科技手段的儿童玩具层出不穷,儿童电子游戏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儿童大脑也必然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揠苗助长”是错误的,“压苗抑长”也是错误的。孩子成长道路千差万别,各有不同,洛阳的牡丹不可能一夜同时开放,学习因人而异,因环境而不同,不可能是齐步向前进。关键是对“化”有一个约定,避免对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活动出现误判。

这是一系列的问题,不是立法禁止了就完事了。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中教投研”,作者刘三石。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芥末堆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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