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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督委风险提示:不一次性缴纳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

作者:李 婷 发布时间:

国务院教督委风险提示:不一次性缴纳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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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部分培训机构无资质、无证照开展培训活动,还有部分培训机构以充值优惠、买多送多等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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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芥末堆文 3月23日,教育部官网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校外培训风险提示,再次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正规培训机构,不一次性缴纳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

近年来,“退费难”和培训机构“卷钱跑路”的情况时有发生。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到要加强教育培训机构收费管理,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并探索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

国务院教督委表示,仍有部分培训机构无资质、无证照开展培训活动,还有部分培训机构以充值优惠、买多送多等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培训费用,并就此特别提醒广大家长注意以下三点。

一、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如果您要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请务必首先确认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来开展培训业务。广大学生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xwpx.moe.edu.cn)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

二、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费用。请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以免遇到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如有机构向您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三、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发票。签订培训合同时,请尽量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选用其他版式合同的,请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要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

2020年10月,中国消费者协会曾点名校外培训机构预付费乱象,指出部分机构通过大额折扣诱惑消费者预交大量费用,“为卷款跑路行为开辟了通途”。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倪闽景曾透露,上海或将于近期出台相关规定,引入第三方支付及保险机制等,加强对教培机构的资金监管,保护学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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