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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清退的超龄农民工,还有“家”可回吗?

作者:贺雪峰 发布时间:

被清退的超龄农民工,还有“家”可回吗?

作者:贺雪峰 发布时间:

摘要:确保进城务工者在城乡之间能自由进退,可防止形成严重对立的城乡二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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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多家媒体近日登文:

超龄农民工正在逐步告别建筑工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多个地区发文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年龄管理。

一些在工地干了一辈子的农民工不解:“我还干得动,为什么不让我继续干下去?”一些农民工表示支持:“年纪大了,反应慢了,一旦出事,对家庭就是致命打击。”面对不断落实到位的管理措施,一些仍有务工需求的超龄农民工开始走上转型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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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则新闻,想起在《大均衡》中,武汉大学社会学院院长、“华中乡土派”代表人物之一的贺雪峰老师对这一问题有过梳理。今天的推文,便节选于此。

回不去的乡村?

农民工能否回得去农村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农民工退养能否与农耕结合起来,二是农村是否具备农民进行生产、生活 的基本条件。

先来看第一个因素。农业生产有一个重要特点:它既是社会过程,又是自然过程。自然过程是指,春播只能秋收,一年中真正农忙的时间只有两三个月,其余时间都是在等待和进行田间管理。作为自然过程,农业生产无法人为加快,也很难进行劳动投入与农业产出的考评,因此它天然适合家庭经营。在当前农业机械化越来越普及,农业重体力劳动环节越来越少的情况下,农业生产越来越成为技术性和管理性的劳动投入。

中老年农民种田,是“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的小规模经营,体力劳动不重,田间管理负责,且有的是时间等待春播秋收。这种就业不充分的软性劳动投入与农业相对较低的收入构成平衡。中老年人种田,因为精耕细作,一定是亩产最高的。假设一对夫妇种10亩田,不计劳动投入,一年可以有1万元纯收入,再加上庭院经济和副业收入1万元,每年农村收入就有2万元,而农村生活自给自足,住自家住房不出房租,支出很少。这等收入虽然不能致富,却可以解决温饱,物质消费水平不差,日子很好过。

当前中国三分之二的耕地用于种粮,种粮食的收益比较低,风险也比较小,不需要与市场对接(国家保护价收购粮食),技术也比较简单成熟,这使中国三分之二的耕地可以与 数以亿计中老年农民的退养状态结合起来,让这数以亿计的中老年农民可以从种粮中获得收入、就业、价值与意义。正是通过种粮,基于土地之上的村庄治理关系得以建立。至于农业生产中的经营性部分,尤其是希望发展现代农业的部分,可以让更有资本、更有技术、更愿冒险及更想赚钱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去经营。所以要将生产粮食的三分之二的耕地留给退养状态的中老年农民,包括进城失败的农民工。

有人认为,因为第二代农民工从来没有种过田,所以他们即使在城里待得不舒服而想返乡,也种不了田。实际上,农民工返乡是一个过程。前面已述,农民工到了一定年龄,在城市就业越来越难,就会开始返乡;而家乡的父母不仅拥有进行农业生产的场所、工具、土地,还有现成的技术,这些农业技术并不是什么难以掌握的高科技,而是经过手把手教授很快就可以学习到的。经过几年的城乡往返,即使从来没有种过田的人也可以很快熟练掌握种田技术。

一旦农民工回乡种田,体力劳动不重,田间管理轻松,每年有三个月农忙,大部分时间农闲,他们就可以在农村建立基于土地的,略胜于城市的生活。他们有力可以使,有熟人社会中的关系可以开展,有家有业,有事情做。春播到秋收,是收获的期待,是人生的希望。他们有了就业,就有了意义感,就有了存在的价值。

当然,中老年农民种田必须要具备进行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尤其是单家独户“不好办、办不好和办起来不合算”的共同生产事务不仅需要村社集体协力,还需要健全良好的社会 化服务。通过调整农民土地以让农地集中连片,村社集体能否 解决单家独户不好办的共同生产事务,以及国家能否通过自上而下的财政转移支付解决农业生产所需的基本公共品,就成为 “老人农业”能否有效率的关键,也就成为农民工回不回得来农村的关键。

举一个例子。据湖北省孝感市经管局调查,孝感一个村,因为农民不种田,村干部推动土地流转,几年时间,推动了300 户的800多亩耕地流转给了大户耕种。后来,市新农村建设工作组从上级争取到部分资源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做到了所有农田能排能灌和机耕机收。结果,村庄里的老年人纷纷要回了承包地,他们的理由有三条:一是农业生产条件好了,不需要重体力,年龄大也搞得了;二是种田有成就感;三是可以锻炼身体。农民要回承包地的三条朴素意见极其重要:过去不种田,不是不愿种,也不是无人种,而是无法种。只要有了进行农业 生产的基本条件,农民都是愿意种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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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如果小农可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共同事务,国家能为农民提供进行农业生产所需基本条件,则不仅有人种田,而且进城失败的农民工也可以体面地返回农村,将退养与种粮有机结合起来。武汉郊区房地产商的广告词是“城市农夫有点田”,即为每栋别墅预留两分农地,以吸引城市人来郊区买房。农民进城,由于年龄大了,无法在城市体面安居,他们返回农村,在自己宅基地上住自家建的房子,种自家承包地,虽然收入不高,生活水平却不低;最重要的是,有了就业,就有了体面和尊严感,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活着,就可以在进行农业生产的同时展开村庄的生活,进行村庄的治理。城市的灯红酒绿已经厌倦,家乡的村庄是落叶归根的地方,更是人生的归宿。

当前中国普遍存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一个家庭中的老年父母在家务农。中国目前还有两亿多农业劳动力,平均年龄是47岁。虽然现在农业劳动力正在老去,但进城务工的农民也年龄渐老,其中相当部分人会返乡务农,从而使农业劳动力的数量长期保持在两亿左右的高位。中国总共有20亿亩耕地,按两亿农业劳动力来计算,劳均仅10 亩耕地。这10亩耕地不足以让农民致富,却可以解决农民的就业、收入、温饱问题。只要中国经济没有发展到可以为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提供在城市体面安居的就业与收入机会的程度,就会有大量进城失败的农民工需要退回农村从事农业,就不会没有人种田。

中老年人小规模种田虽然不能致富,却可以维持温饱与底线生存,保持基本的体面生活。同时,小规模农业生产,精耕细作,粮食亩产一定很高,这样就可以解决谁来养活中国的问题。因此,当前的农业政策应基于仍然有大量小农要依托耕地种粮、且有能力种粮的前提来制定;农业政策则以这些小规模地种自家承包地的农户为主要目标,为他们提供服务,而不是如目前“三农”政策的重点是扶持所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经营。自上而下的财政支农资金一定要解决小农户无法种地的问题,其中关键又是解决小农户进行农业生产所必需的基本农业生产条件的问题。

若要保证进城失败的农民可以返回得了农村,国家在当前城市化政策中就应当充分注意发挥当前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民的保护作用,即农民可以自由进城,资本不能自由下乡。农民的住房、宅基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允许失去,不能够自由交易。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他们的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要知道,在城市资本严重过剩的情况下,允许交易的结果,是农民很快就会失去自己将来可能还要退回家乡的基本条件。

如果农民工进城失败可以退回农村,即农民工在城乡之间可以自由进退,就可以防止形成严重对立的城市内的二元结构,就可以让农村继续充当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就可以继续保持中国社会结构的弹性。当然也就可以让进城失败的农民仍然可以保持基本的有尊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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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 著

在本书中,作者围绕当代农民愿否返乡、能否返乡以及如何返乡这一紧迫的社会课题,展开了全方位的历史判断和制度性思考。作者还对“进城与返乡”这一历史命题加以延伸,对中国当前社会的土地制度、城市化路径、贫富差距等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立体而深入的田野观察与学术解读,以期为当前的乡村振兴政策提供启示,为关心“三农”问题和中国现代化前途的读者提供崭新的视角。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新民说iHuman”(ID:xinminshuo),作者贺雪峰。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芥末堆立场,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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