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资向民办教育机构购买服务已经不是新鲜事儿,在北京市教委的推动下,自2014年起,北京市部分中小学积极与民办教育机构开展教学合作,新东方、好未来等民办教育机构相继走进公立学校。
去年10月,好未来与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第五小学、亮甲店小学、育鹰小学、第四实验小学、培英小学、定慧里小学等6所学校签署了小学英语学科教学合作协议。经过将近一学期的合作,“公与民”的合作在学校里产生了化学反应,民办学校的教师在教学业务上有其优势,随着合作的进行,公立学校与民办学校教师之间开始有交流,将民办学校的教研、产品和教学方式等方面的优势运营到公立学校的课堂中,同时民办机构也吸收了公立学校的教学管理方法。
根据北京市教委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今年北京市将继续鼓励社会力量支持中小学建设。不过,“公与民”的合作只是停留在商业形式上,民办机构教师在人事关系上与学校没有隶属关系,对学校原有的教研体系的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教师的管理、培训与评价标准难以界定,而且,民办教育机构毕竟还需要考虑自身的盈利目标,能否长期合作为公办学校提供服务,未来需要探索新的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