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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诺:中国教育路在何方?

作者:李一诺 发布时间:

李一诺:中国教育路在何方?

作者:李一诺 发布时间:

摘要:不过转念一想,既然我们讲公民社会,作为公民,就应该珍视提出意见这一项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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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一土学校孩子们出游

作者:李一诺,盖茨基金会中国首席代表,2016年世界经济论坛全球青年领袖,前麦肯锡全球董事合伙人,公众号奴隶社会和一土学校联合创始人。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奴隶社会(nulishehui),不端不装有趣有梦,听现实的理想主义者说自己的故事。

这个题目,是借用顾明远老师一本书的题目。

我两年前开始接触教育的时候,这本书可以说是我的“启蒙”书之一,里面很全面地回顾了中国现代教育发展的历史,对中国教育体制的问题直言不讳,有很多观察和思考,非常有启发。

我远不是专家或学者,但是作为教育的实践者,也借最近的契机,写一点自己的思考。

这个“契机”是最近《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 4 月 20 号公布,面向公众征求意见(详见阅读原文)。其实看了这个意见稿,心情很复杂,复杂到想,算了吧,我们普通人一个,既不是权威,又没有权力,怎么提,提什么,就算提了,有用么?

不过转念一想,既然我们讲公民社会,作为公民,就应该珍视提出意见这一项公民权利。所以我征求了法律界朋友的一些建议后,就具体条例层面的一些建议,经探讨,参照法律界人士的行文风格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思考,放在《关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讨论后的解读和建议》。在这里也呼吁大家,如果你认同这些建议,可以引用借用,也对这个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需要在 5 月 20 号之前,发邮件给邮箱 fzb@moe.edu.cn。

首先说说思考这些的出发点。我既不是官员,也不是学者。但是的确有几个“分裂”的身份。在教育里,我一方面受过国内最优质的教育,在国外读了博士,又有幸在国际的高端平台上看世界和做事情,在牛津罗德奖学金的终选委员会,和清华苏世民书院的学术顾问委员会上看世界最顶尖的教育项目,参与思考如何培养未来的世界领导;另一方面,又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母亲,一个因为学校的项目(学校项目和盖茨基金会无关)对中国教育有近距离观察的“从业者”。

在教育外,一方面在麦肯锡中国和美国分公司的经历,让我曾经在五百强的视角下看到了商业逻辑下的世界;另一方面在盖茨基金会,我又看到了世界范围内更广阔的社会问题,看到了这个日益联结的世界中,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一起解决全球范围内人类面对的大问题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而最终,这些都抛开,作为一个中国人,此处生此处长,几次出去又回来,见证了祖国的发展,也看到了世界视野下中国的问题,对中国的未来和发展有一份简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吧。

教育问题和孩子的问题是未来的问题,所以我们现在做的每一件正确或错误的事,都会影响未来。当下的中美贸易战和深层的互不理解,一定程度上,是二十年前的教育后果。教育属于典型的重要不紧急的事情,在我们当下的政府工作排序里,和民生相关的医疗、教育、儿童发展,都是非常靠后的,这一方面似乎可以理解,一方面又是让人担忧的。我以前的文章《后天》里讲过,经济解决今天的问题,科技解决明天的问题,而教育解决后天的问题。但如果我们也以这个顺序思考问题,不提前思考和布局后天的问题,就会永远在“今天”处在被动的局面。

同时,虽然下面要说的代表了我看到的问题,但我仍然觉得中国教育至今为止的总体成果非常了不起。我们改革开放后这些年的成功、制造业的大发展,都得益于教育体系培养出的大量适宜人才。但是现在的世界变化和社会转型势不可挡,因此也对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用昨天的思路做明天的教育,需要尽快转变思路,才能持续地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培养高质量的人才。

教育是公共问题,公立教育是公共服务,而且是政府提供的核心公共服务之一。政府征税,举办公立教育;纳税人纳税,享受政府提供的教育。在任何一个正常的国家里,公办教育应该是教育提供形式的主体。鉴于公共政策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我想和教育政策制定者,分享一些思考,提一些建议。不全面不系统不权威,写出来感觉挂一漏万,不过希望有些许用处。

一、教育政策需要转变思路,从“管控“到“成全”

原因很简单,在系统层面,好教育从来不是“管”出来的,是从信任的基础上生发出来的。

中国改革开放如果有什么经验的话,核心一条,我想大家都有共识,是靠释放经济活力、靠改革、靠给个人和公司信任和空间。监管当然重要,监管是定标准和底线,但不是自己当主力运动员,更不是无处不在的管控。

而我们教育政策的基本思路,给人的总体感觉,是一直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靠“管”,而且管的越来越多,越来越细。结果就是“管”的人辛苦,被“管”的人痛苦。而且更重要的是,也不会管出更好的教育成果,大众对当下教育的满意度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我想这不是什么秘密。

我们的高管控体系,我想为了保证质量的初衷是好的。但结果是因为事事要管要批,一方面行政成本上升,另一方面又最终造就了无数寻租空间,事事要找人、找关系,造成巨额社会成本。教育者和办学者不得不把大部分时间花在和教育无关的事情上,势必降低在教育本身的投入,影响教育的质量。最终的结果,就是连学校本身,都成了名利场。最近被人民网报道的“严书记女儿”上学的事件(“严书记女儿事件”:三大疑问待解),我想“内定生”、“条子生”成了大家都见怪不怪、心照不宣的现象了。北京的某著名中学,每年招生季收到的“条子”,已有上千之巨。

有一个教育界的朋友说过,你看中国的名校校长,主流是两类,一类是政治家,一类是商人,教育家成了少数,这是高管控高寻租下形成的可悲而无奈的现实。

这一次征求的意见稿里面,有一些条例本意是来“禁止”寻租的。比方说因为高管控,所以学校资质难拿,但这又导致了有很多买卖租用资质的事情发生。所以现在的实施条例里要“禁止租用和借用”,但操作起来,能“禁止”得了吗?很难。所以最终成了无止境的猫抓老鼠。定了条例也很难实施。所以与其后知后觉地禁止寻租,不如从根本上反思教育政策,改变思路。

当然,教育和经济又是不同的,不能简单类比。教育是公共服务,而且是政府提供的核心公共服务之一。我想政策制定者的一个逻辑也许是:因为是义务教育,所以要高管控。从政策制定角度,这样的逻辑关系其实是不一定成立的。义务教育是需要政府免费提供,而不是因此政府就事无巨细地管控。近到日本,远到北欧,都是政府提供免费义务教育,但都是高信任、低管控的体系,教育成果出色也有目共睹。所以如何在公办体系中创造活力?其实是一样的,核心还是靠信任、靠释放活力。

芬兰是公办教育的典范之一,他们成功的核心,就是一个从 70 年代起建立起来的高信任、低控制的体系。靠 7 条国家制定的育人目标来管理,具体如何实现,是靠学校的创造力,而不是繁多的规定和检查。

也许你说,芬兰国民素质高,高福利。但我不觉得这是我们不转变思路的原因。在经济领域,80 年代我们的富裕程度和国民素质比现在整体要低不少,但以信任为基础的改革仍然取得了重大成功,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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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里提到的 7 大横贯能力分别为:思考与学会学习的能力;文化感知、互动沟通与自我表达能力;照顾自己,照顾他人,安排日常生活和安全的能力;多元识读;信息技术能力;职业技能与创业精神;参与、影响并构建可持续性未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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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国际教育评估中心的老师分享图,横轴是“控制”, 一端是“外部控制”,另一端是“内部控制”;纵轴是“信任”,上面是“高”,下面是“低”。 他们认为最好的教育评估基于高度信任,是依靠组织的内部评估。所以芬兰的教育评估在右上角。

如何破?核心是转变思路,从管控到成全。

在实际操作中当然有很多具体问题,但我想这不是没有可以借鉴的思路和做法:

2018年4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将临床试验申请由批准制改为到期默认制的国际通行做法(详见文章《国务院决定采用临床试验申请到期默认制及国际通行做法》 )。简单讲,就是本来是我报上去等你批,经常一等就是 2-3 年,现在改成你报上来,如果监管方 6 个月不回复,就默认通过。 

近几年中国的药物审批政策,有多次重大突破,业界一片欢呼,国内外普遍赞赏,最终也是广大老百姓受益。药物审评审批政策里的很多突破,对教育政策都可以有很大的借鉴意义。药物上市,因为特殊性,在所有行业里上市和上市后监管都是最严格的。“默认制”的前提,是行业整体发展、机构水平提高,所以能报上来临床试验申请的,都有专业能力。这样的制度安排,以最终结果为导向,最终会让行业水平进一步提高,是正向循环。这里退一步想,如果这样一个最高监管的行业,都可以做默认制,办学、教育的是不是也可以借鉴? 

二、允许多元共生才能有活力,允许突破常规才可能创新

最近由于贸易战,芯片、创新被热烈讨论。那么咱们一起问几个问题:

如何成为创新强国? 

需要我们的教育能培养出创新性人才。

如何培养创新性的人才?

到大学再拨款发力,其实就晚了,需要我们在基础教育就能够成全和支持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如何在基础教育阶段培养创新?

需要我们在基础教育阶段构造支持学校和教育者的创新环境。

如何在构建支持创新的环境? 

靠开放、多元,允许突破常规。

具体到教育,一是在公办体系内部,允许多元和创新,一是支持社会力量办学,提供多元性的可能。 

回到中国的经济改革,其实中国的改革开放是我们的一个“杀手锏”,也就是搞特区。这说到底,就是允许在有限范围里突破常规,实践创新,带动创新。而且中国自己的实践证明这是卓有成效的。

社会力量办学,一方面是帮政府解决问题,另一方面是提供创新的可能性,因为不是拿纳税人的钱,可以做很多政府公立体系做不了的探索,给教育的进步和改革提供试点和数据,共同推动教育的进步。

而我们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我相信本意是鼓励支持民办教育的,但是支持性的实践落实慢,管制性的实践落实快,作为终端的学校,最终感受到的限制大于支持,还没有实现法律的本来目的。我想这也是“管制”的思维和行动惯性所致。

比方说目前北京苛刻的学籍管理、招生工作管理,对民办学校几乎每一招都可以将其“置于死地”。举一个具体的例子,如果希望转学去民办学校,需要有转学目的地租房三年的证明,这就基本不能转学,进而限制了民办学校的生源。

而且更不健康的是,社会力量办学本来可以提供多元化的力量,却被限制成只能做公立学校的翻版,把公立学校作为母版和范本。比如校长要中级以上职称,45 岁以下。这本是对根正苗红的公立校长的要求。民办系统的职称评定从来没有真正落实过,如果一直在民办学校的教育者,不可能有足够的职称。 所以这里的基本假设是,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一样的话,就是合格的、优秀的,不一样的话,就是不合规、不优秀的。如果是这样的思路,民办学校的多样性、补充性和创新性又体现在哪里呢?

我想这后面的初衷,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怕“出乱子”。教育官员不容易做,因为教育问题其实也从来不只是教育的问题,常常是很多社会转型期矛盾的出口。所以这样的“千篇一律”的要求,似乎是比较安全的政策。 

但实际上这种表面的“安全”,是有巨大潜在代价的。多元性的扼杀,会导致教育发展的停滞,进而阻碍国家的进步和发展。

对多元化的建议,可以在两个层次上有改进。一是不要用公立体系翻版的思路要求民办教育,民办教育不拿政府的钱,法理上讲,也没有义务和政府的公立教育保持完全的一致性。所以建议不是用公立学校的翻版规定来管,而是用育人目标来要求。如果能更进一个层次,是借鉴我们中国自己的经验,在一定范围内做试点,允许尝试不同的模式,支持突破性创新的出现。

三、教育政策需要和社会现实挂钩

上面提到了教育的问题从来不是单纯的教育问题,社会转型中很多问题,都会在教育上集中展现。因此在制定教育政策的时候,也建议和实际情况联系更加紧密。举几个例子 :

  • 1. 民促法里,不允许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营利,也不允许向家长筹资。那钱怎么来呢?条例里有一个想当然的“出路”——基金会捐赠。

我自己是做公益行业的。这条路可行么? 基本不可行。

首先中国整体公益行业发展是低水平的,没有这么多人捐款。美国的捐赠总额是 GDP 的 2%,中国的捐赠总额,只占 GDP 的 0.2%,而且其中的 75%,是企业捐赠,经常是为了地方政府需求,或者很多是上市企业因为企业社会责任而做的小额多次捐赠。

美国的私立学校,大部分是非盈利的,靠的是个人捐赠或者“家长筹资”,就是这样,美国的私立学校只占到全体学校数目的 4% 而已。所以中国的捐赠环境,远远不够支持民办学校的发展。

其次,就算是有捐赠,我们进一步看,捐赠的钱能花到办学上么?基本不能。

在中国办学,最大的开支是什么?是地方和房租。按照目前的办学要求,是小学要有 200 米环形跑道。以北京为例,如果在四环里找这样一个地方,租金至少一年是 2 千万。哪一个基金会,愿意自己捐赠的钱,来付房租呢?基金会是靠产生的社会效益和影响来衡量自己的捐赠,基金会也需要制定战略,有理事会。如果我们在这个基金会的理事会上,你有两个选择,A 是支持一个学校,一年房租 2000 万,B 是支持教师发展,5 千块钱就可以支持一个教师一年的培训发展。或者几十万块支持一个网上课程,你觉得理事们会投票支持哪个?显而易见是 B。

所以在目前的现实情况下,愿意支持民办学校的基金会,是很难找得到的。

  • 2. 第二个例子,就是办学资质的硬件标准。

办学要求的出发点都是好的,为了学生有好的上学的硬件条件,包括室外空间、跑道等。如果这些都没有成本,或者政府给地方,我想所有的办学者都会支持对硬件和空间的高要求。

但是现在大城市里房地产的发展,让这成了一个不可实现的梦。上面说了,要开一个满足办学要求的学校,在北京不是特别偏远的地方,一年千万租金是下限,还没有算前期建设和装修的成本。所以这样的直接结果,就是学校都远离市区,才能控制成本。所以在全世界教育的趋势都是社区化,微小化办学的时候,中国正好相反,学校越来越远,越来越大,越来越像工厂。而这样容易引发不少弊端:

  • 1)孩子们坐校车,或者家长接送,早出晚归,不利于健康。最合理的方式,是孩子就应该能几分钟或十几分钟可以到学校,特别是低龄的孩子。

  • 2)接送造成大量交通拥堵,父母疲惫。

  • 3)学校脱离真实社区存在,孩子们没有了解社区、了解社会的机会和出口,不得不在一个封闭的教育环境里“学习”。“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孩子们不接触真实的生活,周遭的社会,教育变成了简单的知识灌输,没有了最根本的活力。

如何办?也有建议,就是支持社区微小学校的存在,放低对室外空间的要求,但是要求办学者通过其它方式解决户外活动问题,比方说租用第三方的活动空间、利用公园等公共资源,或者允许使用公立学校的活动场地。其他国家的公立学校,在公立学校时间结束后,都是对公众开放的。本来就是纳税人交税的公共资产,周围公众有使用的权利,做好管理就可以。为什么一定要重复建设呢?

当然如果政府可以把闲置的公共资源拿出来办学,就更好了。这个思路我们不是没有探索过,但是得到的回应是基本不可能,因为如果有公共资源,下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给你呢?在反腐的大环境下,这对官员是风险,做不了。所以一方面有很多公共资源闲置,另一方面我们把孩子们送到四环外去上学。

另外,就算可以投资,这样的导向也不会支持更多社会力量进入优质教育。一个海淀的课外辅导机构,几百平米,不需要任何户外场地,可以招生 200-300,每个孩子每学期 30 万。每平方米的产出,比那个 200 米跑道的校区,大得多了,而且合理合法,审批容易。你说如果你是投资人,你是投学校、还是投这个机构?显而易见。

四、怎么管,也可以更有智慧

我非常理解管控的必要性,因为现在民办教育的大标签下,的确乱象丛生,需要管理。但是下一个问题就是用什么思路管。

政策制定的层面,需要更高的智慧,不能用“堵”的形式来管,也不能违反常识和规律。

还是以民促法举例子。其中提出的一个思路是要求信息披露,公示。我们在管企业的时候,如果不是上市企业,企业是没有批露和公示的义务的。这样要求是违反公司法的。而且即使你要求了,大家做了,公示的信息谁去看呢?谁去保证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呢?是不是会需要更多人去核实呢?这样一层一层地“管”会导致更大量的行政成本,这成本谁来负担呢?纳税人承担。所以本来可以拿来做好教育的资源,会不会变成又一层行政成本呢?如果没有解决上面这些实际操作层面的问题,我想答案几乎是肯定的。

还有一个,现在要求非营利。其实现状是,在民促法新修订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前,并没有一处“营利”的学校,但实际是怎样的大家也清楚,谁也没有耽误赚钱。现在哪怕这样要求,我相信所有学校还是都会把账做成“非营利”去满足检查的。

我想大家都理解这样做的初衷,是不想让逐利的资本进入义务教育。但这种管法在执行层面是很难落实的。因为没法执行。

其实有一个简单的方法,就是在支持小型学校发展的前提下(上面提到,包括放松硬件要求)限制每一个校区的招生规模。因为没有规模就没有大利可图,这样大的逐利资本自然就会退出了,这样政策执行起来也容易,不用去看假账,要求营利非营利,学校营利非营利均可 (因为营利也赚不多),要监管,到学校数人数就可以了。

这个的前提,是允许支持小规模学校的合法存在。同时降低办学门槛,允许小规模实验性学校形态合法化,这其实更利于行业的规范化,阳光照到的区域才更容易监管(同时,如上,不能用"管控"的思路管)。而且允许小规模实验性学校形态合法化,会为“教育家”办学和教育创新提供发芽和生长的土壤,不至于使民办教育成为一个只有逐利大资本才能进入的游戏场。 

最终,回归第一性原理。

政策制定很难,很复杂,这里讨论的还没涉及到农村教育、学前教育、教育技术等很重大的领域,而我也远非专业。

我想不管多复杂的情况,有一点可以作为指导,就是不断回归第一性原理,思考什么时候我们的教育才是理想的状态,我们的政策如果可以支持向这个理想状态发展,就是好政策,反之就是不好的政策。我觉得这几个理想状态是:

  • 1. 社会的精英(我指的不是有钱人,是本身受过良好教育,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愿意,可以,被鼓励进入教育。我想道理显而易见,能持续吸引优秀的

  • 2. 教师的状态,在教育里是舒展的,不是被压抑的。

据我的观察“舒展”远非现在教师的普遍状态。我们都知道,知识不能教育人,人才能教育人。有舒展的成人,才会有舒展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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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两周年时老师们各自挑选喜欢的图片写下自己想说的话
  • 3. 做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而不是以成人为中心的教育。

以儿童为中心,需要我们有谦卑之心,换了儿童的视角,你会发现,教育里重要的不是“名师”、“快速提分”,而是看不见的东西,是支持性的,信任的友好的关系。(这也有脑科学的证据,学习发生的前提,是这样正向的关系)所以一个优秀学校,最核心的,是构建这些看不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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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小月校长面向孩子们招助理,右图校医室面向孩子们招募志愿者

以监控为主的政策导向,会导致“以成人为中心”的教育,就会出现下面这样的“进步”,如果这就是所谓 AI 在教育里的应用,是非常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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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  4. 更多的人,更多受过好的教育的人,愿意孩子在中国受教育而不是出国,更多外国人愿意到中国来接受教育。我们说文化自信,这一条做到了,才有自信的基础。

我们在制定政策的时候,不妨想一想,我们的政策是在吸引人才,还是驱赶人才;是在支持老师,还是管控老师;是尊重孩子的个性和发展规律,还是以成人为中心做样子来便于管理;是在提高中国长远的竞争力,还是在拖后腿。有了这些思考,也许就会有不一样的政策方向,推动教育的进步。

感谢大家看完这么长的文章。对征求意见稿的建议在《关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讨论后的解读和建议》。大家如果同意,欢迎引用,向教育部提出自己的意见。 

写在最后:

其实是不是写这篇,我犹豫了很久很久。很多人说,在中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以为就你看明白了?比你明白的有的是!别犯傻。我承认,也知道,这样挺傻的。但是最终还是决定写写,因为一方面,其实中国的教育界,体制内外,都有很多了不起的思考者和实践者,我想我并不孤独;另一方面,无非是有些不甘心吧,觉得我们这一代人,哪怕无官无爵,对这个国家,社会,对我们现在的孩子们,和以后将出生的孩子们,有一种责任感。唯以一番慷慨之心,尽一粟绵薄之力,算无愧了吧。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奴隶社会”,作者李一诺。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芥末堆立场。

1、本文是 芥末堆网转载文章,原文:奴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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